内容介绍
6月1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出具(2024)津0116破52号民事裁定书,正式宣告天津冀东海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
时间线回顾: 2024年11月29日,滨海新区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同年12月5日,企业正式提交破产清算申请材料。2025年12月29日,管理人对公司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实物资产进行司法公开拍卖,起拍价198.887万元。最终,法院于2026年6月17日依法作出破产裁定。
财务状况: 以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当日(2024年11月29日)为审计基准日,企业账面资产总额约2865.09万元,负债总额约7144.74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249.37%,严重资不抵债。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
土地遗留问题: 据破产资产拍卖配套公示的用地协议,公司与天津市板桥农场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至2026年5月31日到期;协议约定租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企业须自行拆除全部地上建筑物,土地无偿交还出租方。
股权结构: 天津冀东海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为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隅混凝土集团由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冀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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