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近日发布调查报告,对重庆市南桐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17”机械伤害事故作出认定和处理。
2026年4月17日凌晨2时许,南桐特种水泥公司水泥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名工人右手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万元。调查认定,该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指向现场照明不足。调查组核查发现,作业区域单处照明灯具表面积灰未及时清理,导致局部照明不足,属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够细致、闭环不够彻底的履职不到位问题。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依据第一百零二条,建议由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罚。
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长麻某忠被认定未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但其履职问题与工人右手受伤截肢的后果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同样建议依法处罚。
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调查组提出四项整改措施:
深化全员警示教育:召开事故复盘会,破除员工侥幸心理,提升安全意识;
强化现场动态管控:对私自拆卸设备防护装置、违规操作等行为零容忍、即查即纠;
完善精细化管理制度:建立违章作业台账,将安全操作纳入日常考核;
开展设备专项排查:对厂区所有生产设备的观察孔、防护螺母、盖板、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装置全覆盖排查,确保完好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该企业并非首次发生安全事故。在2025年3月2日,同一厂区曾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0余万元。此次事故再度暴露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持续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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