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2026年7月25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债权人申请公司及多家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
根据公告,2026年7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亚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通知书》。债权人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吉林金安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福久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大仁堂(亳州)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和长春吉兴医药有限公司,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和拯救可能性为由,向法院申请依法进行重整,并同时提出预重整申请。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均尚未收到法院受理文件,申请能否被受理及受理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同时对公司是否存在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进行了全面自查。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此外,公司及相关主体目前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均在严格履行中。
在风险提示方面,公司强调,即便法院决定进行预重整,也不代表正式进入重整程序。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导致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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