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7月19日,亚泰集团公告称,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7月17日,长春中院送达《通知书》,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提出申请。
导火索:32.9亿元贷款提前到期
债权人长春融兴对亚泰集团的委托贷款本金余额为32.9亿元,原期限至2026年8月28日,但长春融兴认为亚泰集团财务及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宣布贷款本息立即全部到期。此前7月16日,亚泰集团刚公告逾期债务本息约1.93亿元。
截至2026年3月底,公司资产负债率近98.79%,流动比率仅0.68。公司已连续亏损五年,2021至2025年累计亏损超135亿元,2026年上半年预计再亏5亿元。
重整:不是“散伙”,是“治病”
此次重整涉及亚泰集团本部及5家医药子公司。亚泰集团表示,重整是法院指导下梳理债务与资产、挽救企业之举,“不是‘散伙’,而是‘治病’;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公司1993年成立,1995年上市,拥有建材、医药、地产等板块,称将以此“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重整期间,公司承诺生产经营正常运转,订单交付、客户合作不受影响;员工队伍稳定,工资足额发放,社保正常缴纳,岗位基本维持。
目前,国内已有超百家上市公司通过重整获得新生。但亚泰集团也提示,若重整失败,存在破产及股票终止上市风险;同时,此前筹划的出售东北证券29.81%股权事项也可能中止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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