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此前,中材国际诉广西锦象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已判决广西锦象支付欠付工程款,目前该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此前,中材国际诉广西锦象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已判决广西锦象支付欠付工程款,目前该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因广西锦象未履行付款义务,中材国际另案起诉为上述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杭州崤山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刘金珍及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要求各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8月4日晚间,中材国际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1、中材国际有权对杭州崤山质押的河南锦荣52.24%股权及派生权益,在工程款本金77,476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4,723.947123万元范围内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中材国际有权对刘金珍质押的河南锦荣2.28%股权及派生权益,在上述相同债权范围内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上述质押股权变现后仍不足覆盖债权金额的部分,杭州崤山和刘金珍分别在各自质押股权价值金额的不足部分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杭州崤山支付律师费80万元,刘金珍承担其中33,500元的共同给付责任;刘金珍支付保全担保费13,550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4,071,040元,由中材国际负担27,486元,杭州崤山负担3,874,664元,刘金珍负担168,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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