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9月30日,某信息网公开了两则佛山水泥企业破产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南珠特种水泥制品公司和佛山市三水区青岐水泥厂。佛山市南海南珠特种水泥制品公司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2026年9月17日,法院裁定受理南海南珠特种水泥制品公司清算组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佛山市天启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本案适用快审程序。债权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11月26日召开。事实上,该公司在此次破产清算前已经进入强制清算阶段。2025年11月11日,南海区人民法院曾裁定受理佛山市承南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对南海南珠特种水泥制品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当月26日指定佛山市天启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为清算组。此次由清算组进一步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企业由强制清算程序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佛山市三水区青岐水泥厂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显示,法院于2026年9月29日依法裁定受理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公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对青岐水泥厂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众淼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根据公告,青岐水泥厂债权人应于2026年11月10日前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11月17日召开。
两家企业均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从此次公开信息来看,两家企业的情况有所不同:南海南珠特种水泥制品公司是在此前强制清算基础上进一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青岐水泥厂则于9月29日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目前,两起案件均已确定管理人,并公布债权申报期限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需要注意的是,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并不意味着企业已经完成破产注销。两家企业具体债权债务、资产构成以及后续是否涉及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处置,目前公告中尚未披露,后续情况仍应以法院及管理人公开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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